1、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死亡,关于死亡赔偿款有如下区别:
1、当场死亡。赔偿款分为如下几项: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、被扶养生活活费、丧葬费、家属处置丧葬事宜产生的误工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财产损失费等。
2、治疗后死亡,赔偿款增加如下几项:住院期间的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等。
二、倡导赔偿需要的资料
1、医院救治产生的医疗费发票、救护车发票、住院病历、诊断证明、出院证明、住院成本清单;
2、受伤者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死亡证明;
3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;
4、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、劳动合同、薪资单或者收入证明、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,扣发薪资收入证明(假如有);
5、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、护理费发票或收据;
6、交通费、住宿费票据;
7、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(假如有);
8、司法鉴别书和鉴别费发票(假如已鉴别);
9、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爸爸妈妈的户口本、与视状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(假如有);
假如能积极赔偿并得到被害人或者家属谅解的,可从轻处罚,最高可以降低40%以下的基准刑。
引使用方法条
中国民法典